021-53530227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年报机构年报

上海市阳光善行公益事务中心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6-12-19 00:00:00 来源:阳光善行公益事务中心 点击次数:2223

    上海市阳光善行公益事务中心在理事会的指导下,根据中心发展成长目标有序开展2016年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队伍建设情况

    在社工队伍建设方面,中心现有全职员工27人(其中退休返聘人员3人,均为虹口托管项目返聘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6人。在24名全职员工中中心自行招聘17人,理事单位代招1人,,项目托管接收6人,专业覆盖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64%拥有专业工作的从业资格(其中43%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资质,21%拥有初级专业资质),比去年同期增长12%。中心确立了工作项目团队化运作的执行机制,做到权责明晰,各司其职。

    在督导制度建设方面,逐步建立内外协同督导机制。中心邀请香港资深实务督导钱漪莲作为外部督导和中心总干事联合督导中心项目主管,中心项目主管督导下属项目社工。

    在志愿者招募建设方面,中心目前以团队招募形式,通过对接项目来招募志愿者,目前共有志愿者团队4支,分别为东亚银员工志愿者团队12人、黄浦区台盟志愿者团队9人、阳光家园志愿者团队15人、大学生志愿者团队16人、睦邻中心志愿者团队14人,共66人。

   (二)建章立制

    1、 审议通过上海市阳光善行公益事务中心员工绩效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试行;

    2、 按项目执行实际,梳理撰写中心项目管理办法,指导社工有序执行项目服务的开展

   (三)网、宣推广

    1、由专人负责机构公众号、网站的运行管理,定期发布机构信息,2016年共编辑发布公众号信息30条。

    2、根据项目执行需要,参与制作项目微视频1个,微电影1个,有效提升项目和机构的社区知晓度;

    3、上海电视台、新民晚报、黄浦有线分别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困境儿童服务、失独长者服务进行相关报道;

    4、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撰写了一篇联名提案,关注社会组织的支持和服务,被选为优秀提案。

    二、2016年项目运作情况

   (一) 儿、青项目

    中心接受政府、基金会和企业的委托致力于推动儿童、青少年和青年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着重关注城市里的弱势目标群体,通过项目研究和运作,探索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为他们链接社会资源,挖掘他们的发展潜能,协助他们拓展社会支持网络,增强自我效能感。2016年,机构共承接儿、青服务项目6个,项目金额68.2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5万余元。

   (二) 失独长者服务及优抚项目

    中心接受政府及企业社会责任部门的委托致力于为城市中的失独长者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以自助互助为宗旨,协助他们实现自我管理。2016年,机构共承接失独长者服务项目9个,单场活1场,项目金额120.8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2.8万余元。

   (三) 托管、评估服务

    中心接受虹口区政府、黄浦区五里桥街道、杨浦区江浦街道委托,致力于为辖区内社会组织搭建平台、提供培育孵化、开展评估督导、青春健康等专业服务,协助机构良性健康成长和发展。2015年,机构共承接托管评估服务项目8个,项目金额326.7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7万余元。

    三、2016年主要工作规划

   (一)队伍建设

    1、社工专业资质持有率上升至75%,社工参与专业培训或接受督导时间不少于48个学时/年;

    2、引入企业项目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员工的时间和绩效管理;

    3、引入企业管理理念,实现中心运行规范增能,为中心参与社会组织规范性建设提供保障。

   (二)项目工作

    1、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项目运作,并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2、根据中心绩效管理办法,试点开展中心社工的绩效考核办法;

    3、丰富中心项目运作的资金来源,部分项目试点成本收费,有效提升中心的自我造血功能。

   (三)其他工作

    1、加大中心网、宣力度,做实中心的宣传工作,借三周年契机,适时开展论坛或项目媒体发布会,提升机构的社会知晓度;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理事会决议,积极配合政府行政申报,为中心争取申领开具捐赠票据资格。

 

 

上海市阳光善行公益事务中心

2016年12月15日